9月12日,市司法局公管处、北京市公证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外公证办理工作的通知》,对涉外公证办理提出了新要求,我处收到通知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深入研究制定落实举措,并第一时间进行贯彻。
一、深入学习,准确把握通知要求
9月12日晚收到通知后,处领导第一时间在全处公证员大会上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外公证办理工作的通知》向全体公证员进行了传达,随后在全处微信工作群中进行了转发,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公证员第二天层层传达到每个公证员助理、每个工作人员;要求全处人员认真学习、全面了解掌握通知要求,充分认识规范涉外公证办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要求上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严禁受理超越执业区域的公证申请、严禁办理不能提交原件的公证事项、严禁以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公证规避对文件实质审查、严禁采取委托或授权商业机构代办方式承揽公证业务、严禁套用具有涉外资格公证员名章出具公证书。9月13日,处领导组织有资格办理涉外业务的公证员代表进行研讨,共同梳理涉外公证办理中的风险,研究防范对策,并针对个别重点人员进行单独教育、提醒,严格管理,防止出现问题。
二、明确举措,切实进行贯彻落实
坚持以通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为标准,紧盯业务承揽、受理、办证、审批、制证、发证等工作中可能出现问题和薄弱环节督查,组织人员对本处涉外公证办理审批程序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相关工作规定,要求严格履行。一是规范涉外公证值班受理程序。制定值班表,自9月13日起各部门具有涉外资格的公证员全部参与前台接待大排班(包括周末)办理涉外业务,受理申请时,应当查明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相关证据附卷,上述地与北京无关联的,不得受理申请。二是清查并全面停止涉外合作。要求办理公证必须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依法向公证机构申请,全面停止与各类留学、移民中介的合作,不得由中介工作人员代理当事人申请办理涉外业务,引导当事人自行使用APP申请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禁止采取委托或授权商业机构代办方式承揽公证业务,禁止以减化受理条件、给付经济利益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三是规范涉外公证接待及办理规则。工作日涉外公证书由专门部门工作人员打证,公证员自行检查证词对错,周末由各公证员自行打证。不具有涉外资格的公证员不得再承办涉外公证业务,严禁公证员助理独自办理业务。对申请公证的文件,严格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文件原件,不得仅凭文件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照片办理公证,不得以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公证规避对证明文件的实质审查。
三、强化督查,确保通知落实到位
为确保通知要求落到实处,一方面,组织人员对以往办理的涉外公证进行抽查检查,强化公证质量意识,促使公证员开展自查,及时查找之前办理涉外公证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查缺补漏,防止问题反复。另一方面,处领导将采取集中督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通知印发后办理的涉外公证进行抽查检查,发现违反通知规定的情形,将依规严肃处理,并坚持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力的部门按规定问责,不放过每个细节、不走过场、不走形式,确保此次通知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