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甲方):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0592686699,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409室。
负责人:王昕 职务:总经理
出质人(乙方):北京京西山水风景旅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56583730X3,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安家庄村西南1500米。
法定代表人:安晶 职务:总经理
质押事由:借款人北京京西山水风景旅游有限公司向北京农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壹佰万元,由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提供担保。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出质人北京京西山水风景旅游有限公司于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与质权人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签署了《质押反担保合同》,以其拥有的对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安家庄3800亩土地(东届:十八潭东岭至清水尖。南界:清水尖与大台地界交界。西界:长港沟以东上至与河南台地界交界到清水尖。北界:门头沟开始)土地承包权以及对地上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全部出质给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
质押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担保义务解除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