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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京中信事字00028号 王秀坡
文章加入时间:2014-7-23 9:38:11    浏览:1

    质权人(甲方):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110109015454086(2-1),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409室。
    负责人:李桂金              职务:总经理
    出质人(乙方):王秀坡,男,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10109197110264817。
    质押事由:借款人王秀坡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门头沟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伍拾万元,由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提供担保。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出质人王秀坡于二○一四年六月六日与质权人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签署了《质押反担保合同》,以其拥有的对位于门头沟区清水镇小龙门村188.91亩土地的土地租赁经营权及对地上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全部出质给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
    质押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门头沟分公司担保义务解除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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