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甲方):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110000012205981(1-1),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金光路1号A座5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学东 职务:董事长
出质人(乙方):北京燕山荣世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副本)注册号:110304006456326(1-1),住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东一巷6号C座201室。
法定代表人:胡卫国 职务:总经理
质押事由:借款人北京燕山荣世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申请借款人民币肆佰万元,由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出质人北京燕山荣世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与质权人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质押反担保合同》,以其拥有的对位于北京房山工业园区东区东北部面积29亩土地,东边界:园区北京丹诗戈舞蹈健美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围墙西南端点向北延展至北京万里达鑫汽车维修中心围墙西北端点;西边界:园区北京大有兴达工贸有限公司东围墙南北两端点。自质押反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法定最长有效租赁期止的场地租赁经营权及场地内地上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全部出质给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北京燕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义务解除之日止。